投保时隐瞒了病情,保险公司是否履行给付责任?

案情
  1996年上海郊县有一农村妇女因患高血压休息在家,8月投保保险金额为20万元、期限20年的人寿保险,投保时隐瞒了病情。1997年2月该妇女高血压病情发作,不幸去世。被保险人的丈夫作为家属请求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。

问题
  问保险公司是否履行给付责任?